学路情感网
牟维珍、富金壁:《诗•大雅•既醉》篇关键语词解诂
责编:学路情感网2025-12-09
导读《诗•大雅•既醉》之末四章为:《诗经新释》, 富金壁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年2月版。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君子万年,永锡祚胤。其胤维何?天被尔禄。君子万年,景命有仆。其仆维何?厘尔女士。厘尔女士,从以孙子。对其中的几个关键语词“类、壸、仆、女士”,历来有不同的解释:毛传训“类”为“善”,而郑玄笺训为“族类”。壸,毛传训为“广”,而郑玄笺谓“壸之言捆也……室家先以捆致,已乃及于天下”(按《仪礼•大射礼》:“既拾,取矢捆之。”郑玄注:“捆,齐等之也。”郑

《诗•大雅•既醉》之末四章为:

《诗经新释》, 富金壁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年2月版。

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君子万年,永锡祚胤。

其胤维何?天被尔禄。君子万年,景命有仆。

其仆维何?厘尔女士。厘尔女士,从以孙子。

对其中的几个关键语词“类、壸、仆、女士”,历来有不同的解释:

毛传训“类”为“善”,而郑玄笺训为“族类”。

壸,毛传训为“广”,而郑玄笺谓“壸之言捆也……室家先以捆致,已乃及于天下”(按《仪礼•大射礼》:“既拾,取矢捆之。”郑玄注:“捆,齐等之也。”郑玄把壸理解为捆,齐等之意,就是儒者所谓“齐家”了)。

女士(按,当作士女),毛传不释;郑玄笺释为“女而有士行者”。

唯“景命有仆”之“仆”,毛郑皆训为“附”。

对上述语词之解释,历来说《诗》者或从毛,或从郑;或此从毛而彼从郑。

今之学者则有人(以于省吾先生《泽螺居诗经新证•〈诗•既醉篇〉旧说的批判和新的解释》为代表)谓“类” 指“奴隶的族类”,即下文的“室家之壸”;谓“壸”当依《广雅•释诂》训“居”,也即室家聚族而居的奴隶族类;下文的女士(士女)也指男女奴隶,而“从以孙子”的“孙子”,即为奴隶(士女)所生的子孙,世代皆为奴隶。

《泽螺居诗经新证》

这样说的根据是:

一、当时以奴隶为赏赐品是习见的(《左传•宣十五年》:“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令鼎》:“余其舍女臣卅家。”金文言锡臣几家或十家者习见)。

二、“君子万年,景命有仆。”毛、郑虽训“仆”为附,但通借一法只有在原文实在讲不通的情况下才适用,今读为“仆”,文从字顺,即当读以本字。

三、“厘尔女士”,当作“士女”。《师簋》:“徒驭驱俘,士女羊牛。”古代的奴隶往往得自战俘,《师簋》以士女与羊牛并列,为此诗以士女为仆隶的确证。“以此类推,《小雅•甫田》的以‘介我黍稷,以谷我士女‘的‘士女’,也是指奴隶言之。”

《诗经学大辞典》

于先生并说,“《甫田》一诗并非重在‘以养我士女’,篇首先言‘岁取十千’,已说明了统治者的高度剥削。” 对这反映了西周统治者祭祀祝福情景及其幸福观念的重要诗篇,我们的确应该实是求是地加以考索,以期得到真正合乎《诗》意的解释。

今按,此诗当为周王祭祖,“工祝奉尸命以致嘏于主人之辞”(林义光《诗经通解》)。谓祖先将赐予周王大福与光明,并许诺“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窃谓此中包涵古人的两种互相关联的意识:

一是君子应有孝子孝孙,惟孝子孝孙方能虔敬先祖,恭奉祭祀,先祖之神方得经常歆飨丰盛而美味之祭品,所以“孝”上古已经具有了“享祀”之意。如《小雅•楚茨》:“苾芬孝祀,神嗜饮食。”《周颂•载见》:“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以介眉寿。永言保之,思皇多祜。”

《诗经通解》

二是这孝子孝孙要绵绵不绝,先祖之神灵方能世代血食,享其孝祀。如果后代出了不肖之子,疏于祭祀,或不能保其家业而无力供奉祭祀,或因所行不轨而遇祸灭族,或因不能生子而绝嗣,断了祖先的香火,那么祖先必成饿鬼,这即是宗族祖先之最大不幸。

对这种心理状态描述最生动者,为《左传•宣公四年》:“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尔!’ ”

《孟子•离娄上》甚至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都体现了古人的这种惟恐无孝子孝孙的后顾之忧。

《孟子译注》(典藏版)

《诗经》及其他上古文献中这类希望“子孙绵绵不绝”的记载不胜枚举。仅以《诗•周南•螽斯》为例: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按,诜诜、薨薨,毛传皆以“众多也”释之(《说文•言部》:“诜诜,众人言也。”侁侁,亦为众多。

晋傅咸《皇太子释奠颂》:“济济儒生,侁侁胄子。”又莘莘、駪駪皆为多貌);揖揖,毛传以“会聚也”释之,“会聚”亦有“众多”之意。诗既以螽斯众多起兴,那么振振、绳绳、蛰蛰也应为“众盛”之意。

《毛诗传笺通释》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谓:“振振与下章绳绳、蛰蛰,皆为众盛,故《序》但以‘子孙众多’统之。”这是很有道理的。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赞》:“振振子孙,或秀或苗。”《螽斯》朱熹集传:“绳绳,不绝貌。《老子》:‘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唐李贺《感讽》诗之五:“侵衣野竹香,蛰蛰垂叶厚。”皆其证。“宜尔子孙”,后凝固为双音词“宜子”,谓女子富于生育能力。

史书常载,君王无子,臣下则选妇人宜子者进之。又《大雅•假乐》:“干禄百福,子孙千亿。”又《思齐》:“大娰嗣徽音,则百斯男。”与于省吾先生文中所举《翏生盨》“其百男百女千孙,其万年眉寿永宝”意思是一样的。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意当即如此:你的孝子不会穷尽,神将永远赐予你族类。

《诗经译注》

按,“尔”当指祭祀而受福的“君子”,“类”(族类)即是子孙。如按毛传训“类”为“善”,一则与“孝子不匮”不相关涉,二则与“其类维何?室家之壸”难以相接。

而如果把“类”理解为“奴隶的族类”,一则突兀失据——因为上文并没有任何有关“奴隶”的意思,又何来“奴隶的族类”呢?二则与“孝子不匮”无法关联:“孝子不匮”是子孙无穷竭(即《列子•汤问》所谓“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毛传、郑笺训为“竭”或“竭极”都是对的,不必如于省吾先生读为“坠”),正是神“永锡尔类”之结果,两句意密合无隙,不宜羼以奴隶事。

而下文“其类维何?室家之壸”,“类”既无“奴隶”义,“室家之壸”也就无缘释为“室家聚族而居的奴隶族类”。

毛传释“壸”为“广”,正与《国语•周语下》载叔向引此诗时所作的解释“壸也者,广裕民人之谓也”合。

《广雅•混韵》亦谓“壸,广也”。所谓“广裕民人”,仍然是多子多孙之意,也即《周南•螽斯》的“宜尔子孙”。本身长寿,且子孙蕃衍,绳绳不绝,世代承祚,“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记》),此乃历代君王之最大愿望,亦为神“介尔景福”的重要内容。故一篇之中,三致志焉。

《广雅疏证》

至于奴隶,当非“君子”关注之要务。且据金文有“君王赐某某臣千室”等记载,便说“永锡尔类”亦是神赐予某人奴隶,也嫌牵强,因为“类”毕竟与“奴隶”无关。而“君子万年,永锡祚胤”是说神将永远赐福给“君子”的后嗣。

统而观之,这几句诗先说神将赐给君子无穷无尽之孝子即后代,接着说又将永远赐君子之后代以幸福,语义连贯,不当阑入奴隶族类之事。且“类”可指子孙。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载子明因夺人妻而被杀,大夫子展废其子良而立其弟,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请舍子明之类。”杜预注:“子明有罪而良又不贤故。”

下文“景命有仆”,毛、郑皆训仆为附,即认为仆是附的通假字,当不为偶合。毛、郑必不至无故舍近而求远,是必有所师承,此当为本篇中最值得重视之故训之一。

《庄子•人间世》又有仆通附之用例:“适有蚉虻仆缘,而拊之不时。”且景命指天命,指君子受天命世代为君王,广有民人(即郑玄笺所谓“天之大命又附著于女,谓使为政教也”),非仅为“有奴仆”也。

《覆宋本庄子注疏》

这又涉及到末章诗句“其仆(附)维何?厘尔女士(士女)”。今按,上古典籍中“士女”多见,固未见作“子孙”解者,亦无一例作“奴隶”解。

至于《师簋》所谓“驱俘士女羊牛”,不过是将淮夷的青壮年男女和牲畜虏回而已。这些“士女”会沦为奴隶,那是以后的事。在被驱俘之前,他们是淮夷的“士女”;在被驱俘之时,他们身份是俘虏,但仍然是“可充作奴隶的士女”——青壮年男女,彼时尚非奴隶。这是十分浅显的道理。

以《师簋》中有“驱俘士女羊牛”,便以为“士女”义为“奴隶”,纯系误解。《诗》中“士女”也多指青年男女(兹不举例)。

只有《小雅•甫田》“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之“士女”不在此列,但亦不指奴隶,而与《伪古文尚书•武成》“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及《后汉书•王畅传》“士女沾教化,黔首仰风流”之“士女”同,当泛指男女百姓。

所谓“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等于上文“我取其陈,食我农人”与《豳风•七月》“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也即《周礼•地官•大司徒》之“养万民”、《国语•郑语》史伯所谓“王者居九畡之田, 收经入以食兆民”(《楚语下》观射父亦曰“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 仍为《尚书•益稷》“奏庶艰食鲜食、烝民乃粒”、《国语•郑语》“周弃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之遗意。“士女”即众庶、万民,不必确指奴隶。

清嘉庆刻本《说文解字注》

对于君王来说,他所希望的首先是自己万寿无疆,其次是子孙昌盛,永享福祚,再次是广有人民。人民繁衍愈多,君王之势力、所获之实惠就愈大。

典形的例子是《国语•越语》所述越王勾践欲报吴,苦于劳动力、兵员不足,他便召集专门的国民大会,要亲自“帅二三子夫妇以蕃”,并公布了一系列惩罚晚婚、奖励生育的。所以此诗最后说“君子万年,景命有仆(附)。其仆(附)维何?厘(赉)尔女士(士女);厘(赉)尔女士(士女),从以孙子”,便是说祖先之神还要赏赐给你人民,加以他们绵绵不绝的后代。

至于上文之“女士(士女)、农人、农夫、万民”的政治身份到底为何,涉及西周的政治制度、土地制度。这一点,我们赞同杨宽《西周史•前言》的看法:

《西周史》

西周推行的井田制,就是贵族占有的村社的土地制度,原来井田制既有共同耕作的“公田”,“公田”收入用于祭祀和公益事业,又有一夫受田百亩的规定,并有定期平均分配和调换不同等级田地的制度,这时“公田”收入已被贵族占有,农民由田官监督在“私田”上劳动,农民还要织布供贵族做衣裳,猎取貉和狐狸为贵族做皮衣……

田上的收入用来维持一家生活,这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生产方式。到西周晚期……取消这种“籍田”,改用按亩征税的制度,于是农民成为耕作“百亩”之田、纳什一之税的小农……

我们主张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历史发展有其独特的规律,根本不同于欧洲的历史,既没有经历像古代希腊、罗马那样的典型奴隶制,更没有经历像欧洲中世纪那样的领主封建制,而是从井田制的生产方式发展为小农经济以及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

《诗经词典》

杨先生的观点,符合《诗经》中西周农事诗及其他古代典籍的有关记载(参看杨宽《西周史》第二编“西周时代的土地制度、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支持了我们不把《诗经》中“女士(士女)、农人、农夫”视为“奴隶”的观点。

我们认为,完全丧失人身自由、依附于贵族的奴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始终存在,但也始终没有成为社会成员之主体。《诗经》许多诗篇正反映了这个历史事实。

附带说一下,认识到古人观念中“多福”与“多子”是密切相关的,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某些传统的训诂。

如《诗•小雅•无羊》:“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溱溱。”毛传:“溱溱,众也。旐旟所以聚众也。”郑玄笺:“溱溱,子孙众多也。”毛传、郑笺的解释是十分准确的。

今按,《周南•桃夭》:“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毛传:“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体至盛也。”郑玄笺:“家人犹室家也。”“蓁蓁”也即“溱溱”。

《诗经小学 诗经小学录》

《桃夭》既以“灼灼其华、有蕡其实、其叶蓁蓁”起兴,言此夭夭之桃树华、实、叶皆盛,则“宜其室家”(即“宜其家室、宜其家人”),也当如《小雅•无羊》之“室家溱溱”,是说这女子出嫁,会使其夫家室兴旺(今人谓“门户兴旺”),即给夫家生育众多子女。非如毛传所谓“一家之人尽以为宜”,亦不必如今人所解“能使她的家庭和顺”(王力《古代汉语》)。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