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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责任书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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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一年级学生身心特点,一年级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应必须由监护人按时接送自己的子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本责任书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在子女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2、无视学校纪律,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的;

  3、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的;

  4、学校绝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一律视为走读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在正常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班主任不承担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活动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班主任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在校外期间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各位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

  2、交通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1)、不准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学校。(2)、绝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机动车辆;

  3、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冷水果,不吃“三无”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强寄宿生管理:学校对住校男女生分别封闭管理,实行学校领导,值周教师每天坚持查夜,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家长要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办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子女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陌生人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班主任各一份。

  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生家长(签字):

  一年级班主任(签字)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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