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去缴纳社保的话,一般还需要同时缴纳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比例8%来算,每年也需要3000元左右的费用,因此,加上养老保险的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标准去缴纳社保的话,每年的社保费用需要一万元左右。 千万别办灵活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标准是年平均还是月平均工资。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80%(414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失业保险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和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工伤保险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60%(3105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生育保险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月,下限为292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9014元/月,下限调至3803元/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1410元/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4674元/月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湛江社保缴费标准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湛江市2020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80%(414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失业保险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和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工伤保险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60%(3105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生育保险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月,下限为292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9014元/月,下限调至3803元/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1410元/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4674元/月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月,下限为292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9014元/月,下限调至3803元/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1410元/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4674元/月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按照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有多种不同的领取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有所不同。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计发。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的,则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湛江社保缴费标准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湛江市2020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80%(414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失业保险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和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工伤保险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60%(3105元),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生育保险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湛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75元)300%(1552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标准是年平均还是月平均工资。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湛江社保缴费标准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湛江市2020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2种观点: 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记录广东省各城市自2006年以来每年社保缴费基数情况的一份清单。根据该清单,缴费基数的调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社保基金运营情况等。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一份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公布的清单,旨在记录广东省各城市自2006年以来每年社保缴费基数情况。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加社保的人员每月应该缴纳的社保金额的计算基础,也是社保缴费的重要参考依据。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可以为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体现了广东省在社保方面的和可持续发展策略。根据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显示,广东省各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社保基金运营情况等。缴费基数的调整不仅会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也会直接影响到社保基金的运营。因此,广东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何查询自己所在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者各城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咨询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与社保相关的工作人员。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一份重要的参考资料,具有指导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的作用。广东省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营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促进社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标准是年平均还是月平均工资。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2021年黑龙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