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根据案情进行处理:查清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应提起公诉;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不起诉情形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移送审查起诉后,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
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拓展延伸
案件移送后的审查与起诉程序
案件移送后的审查与起诉程序是指在案件移送给后,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一系列程序。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包括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等,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是否足够充分。同时,检察机关还会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评估,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这一程序的进行,旨在保障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移送后的审查与起诉程序对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起着重要作用。在审查过程中会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以确定是否应当提起公诉。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会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并将案卷材料移送。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程序的进行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 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立案标准和关于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人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