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