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所设定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