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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赌资金额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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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违管理秩序,如果以为业或营利为目的,就是犯罪。聚众和开设赌场都是罪,认定赌资金额有规定。代理网、为他人提供帮助的也是罪。网络赌资按代表金额认定。

法律分析

罪违管理秩序,以为业或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一种犯罪。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罪的概念。一是聚众,即纠集多人进行;二是开设赌场,即提供场所,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为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罪的赌资认定如下:1. 抽头达到5,000元以上构成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以下情况之一,属于“聚众”: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0,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组织10人以上中国公民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2. 代理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3. 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人,以罪的共犯论处。4. 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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