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补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拆迁房补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补偿款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是个人财产的形态转化,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虽有增值,亦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拆迁房补偿款的归属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涉及到拆迁房补偿款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对于拆迁房补偿款的归属,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进行公平分配。
其次,如果该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的,拆迁补偿款可能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在一些地区的法律中,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对该房屋有直接或间接贡献,可能有权分享拆迁补偿款。
最后,如果该房屋是在离婚后或分居期间购买的,拆迁补偿款通常被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拆迁房补偿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建议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拆迁房补偿款归属问题复杂,需具体情况论证。若共同购买,视为共同财产;若单方购买,可能为个人财产,但需考虑贡献。离婚后购买视为个人财产。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