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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买卖合同转港(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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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买卖合同转港

  立契约书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 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 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 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 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 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权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7)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 管辖。

  本契约一式 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 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证件类型及编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船舶买卖合同转港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设备目录正本。

  航海记事簿正本。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船舶检查簿正本。

  渔业执照正本。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转港

  甲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 ________ 号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舶所有人:

  船名:________ 船型:自卸砂船 船籍:益阳 船级:B

  总长:117.60 m 船宽:13.8 m

  船深: 总吨:净吨:574 t 载重吨:1800 t

  建造年月:20__年2月22日 登记号:20__F4__00 建造厂家:益阳市清水潭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标的船舶 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的标的船舶 质量、建造标准与说明书、设计图纸、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船舶 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的标的船舶 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5、在船舶交付买方后,若的标的船舶 权负责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三、卖方应提供以下所出售标的船舶 ________号的证书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2)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3)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4)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5)船舶设计图纸,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6)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7)设备目录正本。

  (8)航海记事簿正本。

  (9)船舶检查簿正本。

  (__)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1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12)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四、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 ________号的价款为4,256,800_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

  5.1.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币肆佰壹拾万元整)。

  5.1.2尾款:买方将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尾款合计______号船舶买卖合同,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5.2、付款方式:

  5.2.1、首付款,由银行转账完成。

  5.2.1、尾款,由银行转账完成。

  5.3、买卖双方提供真实、正确、合法的银行信息,卖方提供的收款卡号需与所出售的标的船舶 ________号所有人名称一致。

  买方: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

  银行卡号:

  卖方: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银行卡号: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买方付首付款后当日,卖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买方。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在所有检验完毕之后,卖方应将所出售的标的船舶送至买方指定港口___________。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卖方应在交船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并具备行驶至卖方指定港口的燃料。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卖方违约责任

  12.1.1、卖方将 号轮移交给买方时,须确保 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买方发现 ________ 号轮设施不全,且无法弥补,导致 ________ 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1.2、卖方收到首付款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1.3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卖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须尽快解决,否则,卖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2.2、买方违约责任

  12.2.1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卖方有权向提起诉讼。

  12.2.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整)给买方,买方补偿卖方损失__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3 、船舶质量责任赔偿:在船舶交付买方后,若船舶及船体出现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卖方应返还买方所付全部款项,并赔偿买方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十三、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并通过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转港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国/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参考载货量:_______________

  总吨/净吨:_______________

  货舱/舱口:散货船

  主机/功率/台数:__________

  付机/台数:__________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10%船款卖方要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买方,买方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纠纷,否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及相关过户手续。并将__事的注销证明复印和营运证注销的原件交予买方。若卖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好各证的注销手续,则属卖方违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以及买方为收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4、购船余款)买方将在收到卖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和《船舶营运证》注销的证明及原证书的复印件后,一次性支付卖方。

  四、船舶检验及证书

  卖方同意按船检证书中的航区的要求,保持证书的有效并在满足适航的状态下现状交接船。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日期订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条件

  1、卖方应保持船舶适航、设备良好的状态下交船。船上通讯和__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船检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现有全部物品清单,交船时卖方应按清单上全部物品应交付买方,该份清单应包括所有设备、图纸、说明书、有效船检证书及物料、备件、工具。船员私有物品除外。

  2、买方按本合同条款支付约定款项。

  七、文件、手续

  1、交船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船舶现有的全部图纸、技术文件和船级证书。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术资料也全部交付买方。

  2、卖方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出具该船舶无债务、无抵押、无__事纠纷的公司证明。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据》。卖方开具的证明若与事实不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以及买方为购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买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__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买方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轮,所有权归属人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__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

  卖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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