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房买卖契字号
签约须知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立契。
二、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契约的任何涂改,均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在□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
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五、本契约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六、请仔细斟酌第六条和第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八、甲乙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务必如实签填附记栏内容,以切实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__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附记人中介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法官物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或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年月日前现金支付房款元(¥)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伍份。
其中甲方留置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略
附件二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卖前已出租给,甲方负责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卖前已设定抵押权,担保债务贰拾万元。
甲方负责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6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须在乙方搬迁后10日内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市政提供,户外水表
2、电KW,户外磁卡电表
3、燃气管道煤气
4、有线电视__市有线电视网
5、通讯__电信固定电话一部,宽带到户
6、其他单元可视对讲门禁,紧急求救(小区物管)等
(二)装修情况:
简单描述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南京市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
印刷编号NO: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世间】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经纪资格证号,联系电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权证号,共计套,房屋地址,设计总层数层,本房屋所在层为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
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条件等应当说的情况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权证号,其他情况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卖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买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元。
其中房屋价款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这如下:
1.银行按揭:
2.一次性付款:
3.分期付款:
第四条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甲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乙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乙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甲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收费标准其中:住宅为1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6计收,超出部分按0.9计收,两者相加;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1、预收税费元由甲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买卖管理费元;评估费元;营业税元。
2、预收税费元由乙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契税元;印花税元;买卖管理费元;
土地转计费元;评估费元;房产
南京市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