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课外书有感高中1000字
近二日挑灯夜读,把张小娴的《我这辈子有过你》一书看完,才恍然发现,自己看小说的速度远比心灵鸡汤类的书看得快的多,可能是有故事情节,看起来便会有吸引力让你一直看下去,想知道结局会是如何,这样想来,李姐推荐的《山伯爵》肯定会更加好看。
买这本书的时候是在闲逛亚马逊时,买了一堆畅销书,便在白落梅书籍凑单时,买了几本张小娴的,我喜欢书名,所以便买下来了,一直搁浅未读,只因我觉得文字写得有些太露骨,有些东西我可能无法那么直白的去接受,显然我骨子里是比较传统的女子。
这两日热播剧《芈月传》在晚9点十分时二集便播完,闲来无聊,便驻立在书柜前,看了数秒随手拿了这一本,再次读时,我竟开始接受张小娴的文字,虽然有些露骨且坦白,但这不就是现代人的一些真实现象。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生爱上一个已婚男人,便与他共同生活了五年,男人给不了她要的婚姻,而她却放不下对他的爱,终在一次次怀疑和不能全部拥有时,下决心在三十岁生日那天离开了他,但当她在离开后,才知道自己更加爱,只是想全部拥有他,没想到男人与她分手后重逢的那天晚上,辞世,原因是突发心脏病。这是一个女生心甘情愿当了五年小三的爱情故事,然而我愿意相信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奈何男人是有家室的。我是不喜欢悲剧的,我希望结局是,男人离婚与女人幸福快乐的生活一辈子,因为我信奉,如果不再爱了,那便各自放手成全,与其囚禁肉身,不如放飞灵魂。对他人的放手也是对自己的成全。
下一本书,是李姐推荐给我的,也是她借我看的。呵呵。听说很有情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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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这本书讲了两个彼此深爱的人,从小时候到老年的整个人生的经历。两个人小时候在不同的城市分别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长大相识后又一次感觉到了二战的痛苦。虽说小说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是故事情节发展的很缓慢,读起来也很舒服。小说中对战争的描写也很细微,包括敌军的残忍和人民的痛苦,但是却还是感受到了人们暧暧的爱。总之很享受这么慢慢的,一点点的读下去的感觉。也许只有女作家写起战争小说才多了这么多的柔情吧。
这本小说多少也让我了解有关二战的知识,也仿佛亲眼见证了希腊在战争中的衰落与顽强。在那个时候,在我们中国,日本也宣布了投降,却在国内却展开了更让人心痛的国共内战。看来自己的历史真的是糟的一塌糊涂,刚刚了解,原来全世界都会经历主义时期,很可惜希腊的党并不是那么幸运,虽然很接近人民群众,但还是被貌似给压制了。思绪回到小说,女主人公温柔善良,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像的她瘦瘦的,头发有些发黄,又有些自然卷,个子倒不算高,1米67的样子。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总是她年轻结婚前的样子,甚至我还想像她穿着白围裙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白围裙,跟她的工作一点也搭不上!她是一个裁缝。男主人公描写的也很真实,他为了国家选择了党,一心想把德军赶出希腊。但最后他发现自己手上也会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他犹豫了。他虽然心中一直有为人民的信仰,但是他有时候并不赞同党对无辜百姓的伤害。后来他回到了亲人的身边。并不是放弃信仰,而是有时候信仰与现实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书中每个人写的都那么到位,以至于换位思考时,真的觉得那些心情,那些事,那些说话时流露的感情都那么真实,总想像成如果是我,跟着情节发展下去的样子。想像如果我要是和亲人失散了我会是什么样子,想像如果我收留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我会怎么对她,想像如果我的婚姻不幸福,我会和男主人公的妈妈一样沉默下去,自愿与外界失去联系吗?想像如果我是女主人公,心里那么爱一个人,当时以为他死了的情况下还会嫁给别人吗?想像在战为纷纷的年代,如果是我,会活出怎样的人生呢?呵呵,一切只能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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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中时读的《了凡四训》,当时就对其中的"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观点有深深的认同感。长期以来,我总是对这世界上的种.种不公平很深的厌恶,因为我自己也因为户口和其他原因遭受到了种.种我自认为不公平的待遇。我真的不愿意承认这些不公平与生俱来。对不公平的思虑使我成天神魂颠倒。因而《了凡四训》给我提供了思想的出路。
《了凡四训》告诉我们,命运虽有定数,但是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唯一改变命运的办法,就是去行善,就是去布施。
也许你会不同意这个说法。很多恶人也是家财万贯啊,对吧。但是我想说,即使这是不对的,我信它至少没有坏处:一旦我相信了这个观点,那么我便不会再作恶。因为我知道我自己的恶果会作用在我自己身上,因而,社会会少一些作恶的人。
然而大多数时候是没有人怀疑行善的重要性的。即使你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行善,你的良知也会告诉你这样做。这时,就有一个新的问题,我们如何行善?
按照佛家的说法,行善,即布施,有法布施,财布施和无畏布施三种。法布施是将善知识传授给他人,让他人心生欢喜。财布施,显而易见,就是将自己的财富贡献给他人。最后的`无畏布施,是安慰众生,是他们脱离对事物的恐惧。
行善看似很简单,分类也的的确确很简单。但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对行善践行却告诉我,行善并不是那么容易。原来我总是以为,给别人讲讲题,帮他们答疑解惑,便是行善,便是布施,而且还是果报最多的法布施。作为学习比较好的我来说,这也不难。但是随着学习负担的加重,加上进入清华后排名的落差,让我很难适应。我找不到行善的机会了。
真的没有了么?
还是,我的我执心让我必须要比别人强,才有时间,才有心情,去布施?
然而布施不是居高临下的。
进入清华以后,我的我执严重到连和他人交流都有问题的地步。我经常独自一人,经常在脑海里翻山倒海一样想着自己的事。我太自命不凡了,然而在一群优秀的人里,我失去了自己的站位。我刚刚意识到这一点,但愿意识到会加速问题的解决吧。
最后我想引用我们高中化学老师的一句话:如果你们以一个平凡人的心态去做事情,那么你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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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冬,我企图啃完一本大部头著作,这本著作的名字叫《宇宙历史哲学》,很宏大的一个名字,内容也是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奇怪的是知道这本书的人并不多,而且似乎没什么人重视这本书。那时候,我很是怀疑作者的观点是不是太扯淡了。因为如果他说得很有道理,他应该很出名才对。那时候,我判断一样东西好不好,依然会受到身边的人的影响。那本书是真的太厚了。比萨特的《存在与虚无》还厚。《存在与虚无》已经够难啃了,这本书更难啃。读这本书,你得了解很多科学常识。我最后还是没能把这本书读完。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建立了自己的上帝观。我说我相信上帝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我读了《圣经》,而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用推理的方证了上帝的存在。但这种方法不像《百年孤独》里的用照相机照出上帝的验证方法,这种方法非常理性,而且是毫不含糊的。
我在那一年冬天写了一篇散文,名字我记不清了。中心思想就是人类属于宇宙,而宇宙就是上帝。我说皈依不是主观的事情,是客观的事情。不是你想不想皈依上帝的问题,而是你本来就属于上帝。去年,我和武总、谢总吃饭,我们一起探讨信仰的问题。我把我的这种奇怪的信仰说出来,然后他们就联合起来攻击我。他们觉得我的信仰不算信仰。因为但凡是信仰,你就得能说出个子午卯酉来,不仅如此,你还得有一定的戒律仪式、修行方法。而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我们辩论得非常激烈。谢总有事先走,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小李,在这件事情上,我坚决站在你的对立面。
我估计我到今天也依然无法说服他们。我也不想说服他们。
他们可能以为我经常读佛经和圣经,所以我指的上帝就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但其实我们说的`完全是两码事。
写这篇文章,我不想就我自己认为的上帝是什么样子作过多阐述。我是想说,人这种动物,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思路跳得有点远。
前几天,听罗胖子说,认知越进步,人的地位就越低。哥白尼出来说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于是人的地位就降格了。达尔文说人其实就是众多动物中的一种,是由其他动物进化来的。于是人降格成了动物。到了凯文。凯利那里,他觉得生命只是按照宇宙的方式去进化,机器也算是生命。人呢,和机器也差不多。我赞同凯文。凯利的观点。不然我也不会啃完他的《失控》。
《失控》真正吸引我的,是它对生命的描写。和庄子的齐物论非常非常像。
宇宙诞生,生命诞生,人类诞生。这三者,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
以上的胡言乱语,算是我读《人类简史》的一点点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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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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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卷沉思,《纪念刘和珍君》留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她的微笑,她的举手投足,这半行简洁的文字,这一流畅的表述,使人难以忘怀。
刘和珍,多么温柔的名字,正如她本人一样,但就是这样一个态度很温和的人,只不过参加了一件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会做的事,却落得一个横尸街头的下场,怎能不叫人痛心?
我忍不住想像一个少女在阳光伴着花香走来,春风缓缓吹起他的衣角,温柔的笑容在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在同样的青春年华里,不敢想象那鲜花一样的美丽的生命在风雪中速然凋零,那轻盈的深思和挂在脸上温和的微笑在一瞬间化作了尘埃。
她正值春青春年华,还有许多未知的事情等着她去发现,还有许多美好的事情她还没有享受,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青春的美丽源不该如此脆弱,青春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词汇之一,它被所有的人留恋和珍惜。青春应该远离烦恼和忧愁,拥有的是快乐,美丽和希望。但是世界毕竟是真实的,也是残酷的。
刘和珍以及她的温柔的同学们的纯洁善良和美丽,却被罪恶淹没了,却被虚伪欺凌了,被丑陋掩盖了,当执压迫人民的时候,她并没有像大多数中国人一样保持着沉默,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在卫队时被残忍的杀害了,但她的死,也激励了更多人加入了的潮流,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真正美丽的花朵应该生长于自然的旷野里。经过了长期的雪峰的坚强折服,在春天的精灵下绽放出用生命凝结成的炫目光华。只有经历风风雨雨,青春和青春的形象才会永不凋零。合上书卷,刘和真君的微笑悄悄走入我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