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 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 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 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 、饮食、 用电、 用火、 防盗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 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 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 检查, 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 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 实验室、 电脑房、 档案室 、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 ,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院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单位(部门)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教学、科研、科技生产开发、行政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励。
第三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校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确保重点的原则。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五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实行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师生员工是学校的主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的安全。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校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和单位。
第、本规则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保卫工作副校长施行,保卫处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责任
第九条、校长责任
(一)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全校保卫工作。
(二)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宣传教育。
(三)组织审批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责成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对重大灾害事故组织查处。
(五)健全保卫组织,负责保卫机构的建设;负责配备、教育和考察保卫干部,督促保卫部门严格执行,依法按章办事。
(六)主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组织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统一部署;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硬件建设经费的落实。
第十条、系、部、院、所、处、办、中心和产业、后勤经济实体等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的综治任务。根椐“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部门)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将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目标,同教学、科研、科技生产开发、行政管理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二)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性事故等“四防”教育,切实提高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纪律、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督促所属单位(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治安责任状,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四)校各职能部、处、中心按业务分工,对系、部、院、所等单位(部门)或人员进行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认真组织开展创安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防范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确因本单位(部门)难以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和院职能部门。
(六)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部门)一般治安事件,组织调解单位(部门)内部及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治安纠纷。发生案件及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机关、安全部门,校内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积极协助机关、机关抓(查)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七)领导和组织内部群防群治组织和义务消防队(班。组)的工作,定期开展活动,搞好“四防”工作。
(八)对外来工作。学习的人员或单位,负责进行治安安全教育,检查和监督。
(九)负责本单位(部门)内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中硬件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㈠团委工作职责
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㈡保卫处职责
1、配合团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3、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
4、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总务处职责
1、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3、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
㈣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