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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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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积金提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流程:

1、先到您的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贷款合同信息等相关材料;

2、等待贷款银行确认贷款已经提前还清,然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公积金账户信息、银行卡等相关材料;

3、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房贷还款证明。该证明一般由贷款银行提供,证明还款金额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房贷还款情况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公积金提取到您的银行卡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对于公积金提取还房贷的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还需要根据当地和要求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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