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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是否可以被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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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饭店是否可以被多次使用?

不可以,法律规定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二、问饭店要有奖的才能报销还是

税务局,1、吃饭,没有开,如果投诉了,结果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如果对方就是不开具的话,可以去税务机关投诉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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