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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模板集锦(6篇)

来源:学路情感网

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xx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量。

  3.乙方必须每天保证供应甲方 米管道(包括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管道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详见下表

  2、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定金,每月结算一次,涵管工程经验收合格完工后甲方扣取乙方质量保证金10%三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正规。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

  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按照规范覆土,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路面、人行道结构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路面及人行道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第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款式

  总数

  单价

  总价

  1、

  女童装 A

  连衣裙

  套

  38元

  2、

  女童装 B

  短袖上衣+短裤

  套

  38元

  3、

  男童装

  短袖上衣+短裤

  套

  38元

  4、

  女教师装A

  短袖上衣+网球裙裤

  套

  68元

  5、

  女教师装 B

  短袖上衣+七分裤

  套

  68元

  6、

  女教师装 C

  网球裙裤 或 七分裤

  件

  34元

  7、

  男老师装

  短袖上衣+长裤

  套

  68元

  8、

  书 包

  双肩背包里外两层

  个

  25元

  9、

  运 费

  代办托运或运费到付

  箱

  元

  合计:

  二、各产品款式说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红缨连锁幼儿园夏季园服、书包订购通知》为准。

  各款园服尺寸请严格按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填写表》中的量体要求进行测量,合同正式下单生产后,不得再作更换。

  三、质量条款:

  (1)产品款式、面料、工艺:完全按照国家服装行业的标准。

  (2)产品包装:每套产品单独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

  (3)产品标签:每套园服产品配制合格证、水洗标、尺码标、领标。

  ≤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

  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运输方式: 邮政编码: 传真: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支付: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邮局支付:

  地址:邮编:

  请选上面方式汇款并写明汇款用途(购服装),将汇款底单传真甲方,并告知开内容。 汇款底单传真号:

  六、供货周期:

  因总部集中采购,服装厂统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总款项45天内交货。为保证六一节前收到,请各连锁项目园在截至日期前定购,如有特殊要求请提早告知。

  七、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当天,应按此《供货合同》立即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包装箱已开封、破损或货物数量不符等,导致影响使用,应立即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单证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面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没有及时提供单证的,甲方认为乙方为全部签收合格。

  八、产品退换:

  产品交付7天内,如发现产品有瑕疵,影响产品使用或美观,乙方可以在产品没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进行产品更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无包装、洗涤和使用过的产品,一律不予退换。

  九、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填写合同内容,并要在第1、2、3页盖章,

  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表》合同第3页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

  供货合同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

  买方合同号:ZDs20xx-005

  卖方合同号:S-20xx-020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xx年2月14日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目录

  1定义 ................................................................................ 3

  2 合同标的 ........................................................................... 3

  3供货范围 ............................................................................ 4

  4 价格 ............................................................................... 4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 4

  6 交货与交货条件 ..................................................................... 5

  7 包装与标记 ......................................................................... 6

  8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 .......................................................... 7

  9 标准与检验 ......................................................................... 8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 ............................................. 9

  11 保证、索赔与罚款 ................................................................. 11

  12 保险 ............................................................................. 12

  13 税费 ............................................................................. 12

  14 分包与外购 ....................................................................... 13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13

  16不可抗力 .......................................................................... 14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 14

  18专利权 ............................................................................ 14

  19合同生效 .......................................................................... 14

  21 法定地址 ......................................................................... 15

  附件 价格表 ......................................................................... 17

  履约保函(格式) .................................................................... 28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DCS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2.1设备名称、型式、数量

  设备名称:DCS

  设备型式:见技术协议

  数 量:见技术协议

  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17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费用的价格,其中合同设备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本体价格、技术资料,以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提供运输)、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2合同设备价格为1098万元。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698万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元整),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第一套部分包括:#1机DCS、公用系统、辅控系统设备,第二套部分包括:#2机DCS。

  4.3合同设备的工程费(EDPF-NT分散控制系统软件包V3.1费用)为694万元。

  4.4合同设备从制造厂的始发站到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为免费。

  4.5合同的分项价格见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做为预付款。

  5.3.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套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套设备价格的50%。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该套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该套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100%的商业(正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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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约编号: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真帮商城)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6楼

  乙方:以下简称(商户)

  地址: 签订地点:上海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利益,经过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入驻所需资质

  商户资质要求:商户注册资金5万及5万以上人民币

  二、入驻所需资信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最新年检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税加地税

  3.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 注册人与授权人的关系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商品销售

  1.商户应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商户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商户应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商户负责赔偿。

  2.乙方参与甲方进行的全国统一促销推广,自愿让利甲方会员前往乙方商城店铺消费订单消费额的_%_给甲方,用于会员再次赠送积分和购物币。甲方为在乙方消费的真帮商城会员再次优惠赠送积分与购物币,不限时间内最多各赠送消费额的50%的积分和50%的购物币。

  2.商户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零售价格不高于商户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时的零售价格。如果发现,真帮商城将保留对该商户进行处罚的权利。

  3.商户必须按照其经营范围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销售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并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如因商户非法经营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商户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损失,商户应负责赔偿。

  4.用户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交易过程中,如因商户原因使交易产生纠纷,可提请真帮商城从中予以协调,经真帮商城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四、售后服务保障

  为了向顾客提供全程愉悦的购物体验,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升交易质量,真帮商城向每位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承诺零风险购物。凡入驻真帮商城的商户,我们要求该商户严格执行下列售后服务保障:

  1.退货/换货保障,7天无理由退货;

  2.非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包裹填充物以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齐全。商品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

  3)标注退换货原因说明

  4) 已开具的顾客需退回

  3.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商户发货单,或者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整,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齐全等

  3)标注商品质量问题说明

  4)已开据的顾客需退回

  4.不受理与条件

  所有商品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顾客将不能享受真帮商城的退换承诺:

  1) 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

  度中;

  2)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事故、改动;

  3)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4)商品的正常磨损;超出质量保证期;

  5)退回商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商品的配件及所付资料不全;退回商品的或发货单丢失、涂改或损坏;

  6)鲜花类商品一旦售出,概不进行换货;

  7)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纸制品、贴身用品等商品,一旦打开包装后不予退换;

  8)国家B类商品(如内衣、袜子等),如果试穿试用后,将不予退还;

  9)服装类等商品非质量问题,有使用痕迹的,将不予退换。

  10)商品并非由真帮商城网上店铺提供;不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退换货服务标准内的商品;

  5.其他说明:

  1)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及退换货原因的说明。如索要了的客户还需要同时退回。

  2)客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商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维修站联系。

  3)退换货时间以顾客收到货物当天开始计算。

  4)除因顾客个人喜好不符(颜色、气味等)或需求变化等情况而要求退换货产生的配送费用由顾客承担,其他原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5)顾客如需办理退换货手续,请与商户或者真帮商城客服联系。如果商户未能按照要求解决问题,请顾客向真帮商城客服投诉。

  6)如果遇到其他相关售后问题,请参照国家的相关三包规定。

  6.假一罚一相关说明:

  如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假货,需将质检部门鉴定证明及商品寄回至真帮商城,如确属事实,真帮商城承诺假一罚一(罚款金额为该商品真帮价格的一倍)。相关配送费和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商户承担。

  五、商品配送

  1.商户应自行安排向顾客提供商品的配送服务,但应当保证配送服务质量。

  2.商品须在发货期限内(顾客付款二日内或签订的时间内)发货,如因商户未按期发货,给顾客和真帮商城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赔偿。

  六、结算流程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的结算的方式:按照每件商品单次结算。以真帮宝或网上银行支付,消费者收货后,以快递签收单数据为准,7天无退换货,甲方确认付款。

  七、保密协议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公司有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包括网站信息 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视 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

  2、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4、 若乙方有本合同禁止的销售非正品产品、虚假消费或故意向甲方会员抬高价格及其他 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合同)签 订地人民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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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Tel(电话):

  Tel(电话):

  Fax(传真):

  Fax(传真):

  本供货与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兹由甲、乙双方签订。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材质

  2、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收货人:。

  4、交货时间:乙方应于收到预付款40天交付货物,甲方应于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1日内确认收货。

  5、质量等级和特殊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制造,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乙方交付之货物有异议,应自确认收货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如未按期限书面向乙方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之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7、货款支付方式:

  ※电汇或转账(不接收承兑)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到货款,货到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后日内甲方未支付到货款的,按合同第9条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货物,前期已付款项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保留对损失的追偿权

  ※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甲方收到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在货到3个月内不能安装调试,视为安装调试合格,甲方应自视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调试款;甲方未按期支付调试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货物,前期已付款项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保留对损失的追偿权。

  ※质保金,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供货设备验收合格运行一年或货到18个月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先到时间为准)。

  8、不可抗力:任何由于不能预见、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如地震、台风、海啸、战争等。无论如何,乙方需立即就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通知甲方,乙方仍需尽快安排生产等。若该事故持续超过3周,则双方可寻求仲裁或达成其它协议。

  9、索赔:

  乙方责任:除了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协商延迟交货期。延迟期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罚金,罚金为迟交部分货价的1%每日,从规定货期7天后开始计算,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份总价的5%。在此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应同意延期交货。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8周内还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必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支付货款退回。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10、仲裁和适用法规:如果合同有关当事方之间出现争议,当事各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当事一方将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30天内仍不能协商解决,当事双方可以将此争执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仲裁。仲裁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在仲裁进行期间,除去有争议的部份,本合同应当继续执行。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若在中国法律没有相应规定,则参照国际通用商务条款规定。如遇诉讼,则只有被告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

  11、技术&现场服务:如果需要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提前两周通知乙方。乙方现场服务的来回机票、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2、乙方提供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2套,包括系统中各部件的说明书、安装说明书2套,其中一套快递邮寄到甲方公司,另一套随货发运。

  兹证明,合同双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在下述日期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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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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