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模板集锦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口头协商达成一致后同意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此价格含运费,不含。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2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提交乙方,乙方按规定时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货物接收和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验收合格付清货款。
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需要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本合同中要求的质量。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管理。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施工及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2. 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2天通知乙方。
3. 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换供货商。
4.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5.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以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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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各产品款式说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赢在中国”的网站项目园论坛《红缨连锁幼儿园夏季园服、书包订购通知》为准。
各款园服尺寸请严格按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填写表》中的量体要求进行测量,合同正式下单生产后,不得再作更换。
三、质量条款:
(1)产品款式、面料、工艺:完全按照国家服装行业的标准。
(2)产品包装:每套产品单独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
(3)产品标签:每套园服产品配制合格证、水洗标、尺码标、领标。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
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运输方式: 邮政编码: 传真: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支付: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邮局支付:
地址:邮编:
请选上面方式汇款并写明汇款用途(购服装),将汇款底单传真甲方,并告知开内容。 汇款底单传真号:
六、供货周期:
因总部集中采购,服装厂统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总款项45天内交货。为保证六一节前收到,请各连锁项目园在截至日期前定购,如有特殊要求请提早告知。
七、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当天,应按此《供货合同》立即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包装箱已开封、破损或货物数量不符等,导致影响使用,应立即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单证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面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没有及时提供单证的,甲方认为乙方为全部签收合格。
八、产品退换:
产品交付7天内,如发现产品有瑕疵,影响产品使用或美观,乙方可以在产品没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进行产品更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无包装、洗涤和使用过的产品,一律不予退换。
九、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填写合同内容,并要在第1、2、3页盖章,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表》合同第3页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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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心幼儿园
(乙方):
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其条款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20xx年 起
二、供货品名:□蔬菜类 □干调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水果类
三、交货地点:七星农场中心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供应之副食品其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之百分之八十,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也不得高于本局直各幼儿园同货品当周价格。
2、甲方向乙方订购之副食品,须于每日下午四点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市场价格百分之八十。
3、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食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及提出检验合格证书。
4、乙方每日按甲方约定时间前,将货品运送至甲方仓库以凭验收,并按日送货;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货品及时间。
5、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按当月货单调换,乙方不得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经发现有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
6: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7:甲方幼儿因在幼儿园用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7:副食品如注明为加工者,必须以高质量代为加工送达,并以净重报价。
8:交货后,装置副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幼儿园。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两周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八、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立合约人:
甲 方:七星中心幼儿园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20xx年X月XX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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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起诉。 第十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
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