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开立告知:“贵单位在开立收入证明的过程中需遵守诚信原则。贵单位确认已按诚信原则出具真实的收入证明,凡查实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我行将不采信贵单位的证明,并将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收入证明
银行: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军官证,护照)号码: 。 同志□是/□不是我单位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自 年 月 日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与我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目前在 部门担任 职务,税后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住房补贴为人民币(大写) 元)。
我单位对本收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年 月 日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4、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